
内容简介
五笔: qdgt 热度: 不详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紧缩式
解释: 指屡加龟卜,致使龟灵厌恶,不再以吉凶告人。比喻很有效的东西,过度使用也会失灵。
出处: 《诗经·小雅·小旻》:“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”
例句: 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龟厌不告,《诗》以为刺。”
用法: 作定语、分句;指劝诫人。
感情: 贬义
引证解释: ⒈ 谓屡加龟卜,致使龟灵厌恶,不再以吉凶告人。比喻很有效的东西,过度使用也会失灵。【引】语出《诗·小雅·小旻》:“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”郑玄 笺:“犹,图也。卜筮数而瀆龟,龟灵厌之,不復告其所图之吉凶。言虽得兆,占繇不正。”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龟厌不告,《诗》以为刺。”颜师古 注:“言卜问烦数,媟嫚於龟,龟灵厌之,不告以道也。”
繁體解析: 指屢加龜蔔,緻使龜靈厭噁,不再以吉凶告人。比喻很有效的東西,過度使用也會失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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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龟厌不告》由作者于 2021-04-19 创建并上传,古汉语-故事刊提供网络空间。如发现该作品上传人有侵权行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